第二百六十一章 镇妖-《重返1977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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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让他们下水,那不就和饿极了的人看着一碗炖肉,却偏偏吃不到嘴里滋味差不多嘛。谁能受得了呀?

    可反过来,同样的情况,换成女孩面对又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本来当年的风气就保守,女孩子都很耻于把身体暴露在外。再加上当时社会治安混乱,能游泳的地方又这么少。出门游泳既怕人骚扰,公共设施又糟糕得可怕。女孩子要能喜欢游泳才怪了呢!

    咱就不细说在满是淤泥,有寄生虫的河沟子里游野泳的滋味啦。

    不但水脏,换衣服,清洗身体都是问题。女孩子可不能像男孩一样找个水管子就能洗个澡。

    就算相对正规的公共游泳池又怎样?

    好多素质低的人居然会在池中小便,导致池水肮脏,永远是尿臊味与漂白粉和来苏水混合的味道。

    因此除了海滨城市以外,全国范围内,多数的女孩子都不愿参与这种活动。会水的少,会游泳的就更少了。从未下过水的女孩子甚至也有。

    从实际来说,京城每年会去游泳池的女孩数量,就仅有男孩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。

    全然不用怀疑。以“糖心儿”可以算是半个洁癖的性情,必然对当下这样糟糕的游泳条件嗤之以鼻,属于坚决不去的人群之列。又哪里肯再夏季陪洪衍武去游泳呢?

    其实她能游几下,还是她小时候跟着父亲在杂志社内部的“游泳池”里学会的。长大之后,她唯一再下水,也就是和洪衍武去滨城下海的那次了。

    有意思的是,洪钧这小子和“糖心儿”完全相反。他承袭了洪衍武的秉性和风格。才六七岁就早早地跟胡同里的大孩子们在护城河里学会了游泳。

    这一下可就让家里人就提心吊胆了。

    因为洪钧一旦会游了,便一发而不可收拾。这小子瘾头特大。见天频繁地屁股后面跟着那些大孩子跑去游野泳。一泡就是大半天甚至一天,不累也不腻。

    而游野泳的害处不用细表,无救护措施又颇多危险,每年都能听到淹死人的悲讯。

    所以就是脾气再好,知道这个情况之后洪家人也是为之色变。

    王蕴琳第一次支持洪衍争臭揍了大孙子一顿。此后还下令严加看管,限制出门,甚至用糖果酬谢邻家孩子举报,绝不姑息。

    但洪钧今年就要上学了,幼儿园已经退了。而且他自己是有腿的,又不能像狗一样拿链子拴着。

    这小子就像当年洪衍武一样,会经常趁着家里人午睡的时候溜出去,接着就是不带拐弯地独自奔“陶然亭公园”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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