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 再而三-《重返1977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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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《婚姻法》第25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,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
现在看来这有什么?“感情破裂”当然应该离婚啦,但在当时,这是何等的不易?何等的惊天动地?
这一规定,既明确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,也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。不但具有立法的现实意义,而且具有理念的超前性。
但同时,这条法规也撼动了国人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“婚姻就是一辈子”的传统理念。
以至于好多人都认为是让好人受气,坏人得逞的法律。甚至后来不少人,都把1981年离婚率上升和第三者插足的情况,归因于《婚姻法》的修改。
但这些人却没想想,当时一大批不合理的婚姻本是历史问题造成的,正是有了这条规定,人们才有了纠错的机会。
实际上哪怕确实存在一方有过错,蓄意制造“感情破裂”的情况。但能和这样的人尽早分开,归根结底对他们自己也是好事。
更重要的是,最关键的意义恰恰在于,不准离婚决不能作为一种对人的惩罚手段来使用。
不过话说回来,现实中这条出于人性化考虑的法律调整也真的存在着不良副作用。那就是对于许多家庭,也会因此加剧精神担忧,甚至因此引发夫妻矛盾。
像杨卫帆就属于最典型的例子,是深受“荼毒”的一份子。
《婚姻法》出台之后,当社会对什么范围可以算作“感情破裂”形成论战的时候,他的日子就开始难过了。
由于他和周曼娜婚姻前情感存在不对等,周曼娜为此变得精神紧张,又不自信地开始了对他的严防死守。
不但如影随形地每天跟着啊的身后头,她洗衣服时开始小心地翻查他外衣的每一处,以期发现是否有蛛丝马迹。
她平时最常说的话成了,“你是不是也惦记着跟我‘破裂’呢?说吧,到底看上你们团里哪个小姑娘了?说出来,我给你让地儿……”
那种绝非玩笑的玩笑,让人实在反感。
这种情况下,两个人是不可能不吵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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