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还是四十年的无息贷款。” “还有一点就是,很多的年轻人不买房子,除了可能付不起首付,承担不起每个月还贷的压力,更重要的一点其实还是在于工作并不算特别稳定,他们是会随着工作地点转换租房地点的。” “所以您提的以租代售,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目的,还不如选择直接租赁。 倒也省得麻烦。” 丁云的想法听起来是不错,但是一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考虑,一些问题就逐渐的浮现了出来,比如说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之类的问题,比如说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愿意四十年如一日的住在一个地方,附近如果能找得到工作也就罢了。 找不到工作的话,那不白瞎。 譬如某鹤某港的房子,价格再怎么低廉,最终年轻人不还是选择了逃离。 毕竟没工作光有地方住有啥用。 而年纪大愿意安居的。 能不能再活四十年都是个问题。 除此外,再说句不好听的,他们这个公司能不能续存四十年也是个问题。 “我知道,这些问题我都有考虑。 但是,我本来就不指望靠这个赚多少钱,货币贬值程度一般的话,代价我能够承担得起,货币贬值十分严重,贬值千百倍的话,那恐怕国家秩序都出现问题了,损不损失也是无所谓的事了。 在刨除掉这些问题的情况下。 我只要再加个补充协议,就能还算完美的解决,你刚刚提出的那些问题。 那就是租赁时间可以转让。 比如说某个租客,他租了我们房子三年,但是三年后他要换工作,实在没办法再继续租了,他又觉得好不容易攒的三年租期就这么归零实在太可惜了。 那他可以选择把他租的这套房的三年租期转给下一任租客,下一任租客只需要再租三十七年,就能够得到房屋的产权,至于是免费转让还是要花多少钱才愿意转让,那全看他们两人的协商。 咱们不管。 另外为了减少我们的损失,房租的价格要随着市场进行变动,最多就是签一个保证书,譬如房租的涨幅,绝对不超过市场价,以此来减少我们的损失。 如果还觉得有些亏的话,那在转让租期的过程当中,咱们可以收取一定的提成,或者收取一定的违约金,金额不要定太高,少要点,就没什么怨言了。 毕竟是他们违约在先嘛!” “你们就说说,你们心不心动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