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二章 劫法场-《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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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论学问,奥斯曼还是不错的,三毛你将来有空,也得去学校进修一下。”

    三毛一咧嘴,    “我能认识字就挺满足了,    上学校学习可能会要了我的命。”

    二军劝了句,“人家明娜可是尼德兰女王,现在是小,等长大了,一定不会找一个文盲当丈夫。”

    奥斯曼悠悠地来了句,“安妮现在上大学了,也不知道伯尔尼大学会不会有气质高雅的大学生看上她。”

    三毛忽然沉默,头一次没有反驳奥斯曼的话,低头不语。

    “三毛你不用自卑,你的专业技能已经超过了剑丘一般的毕业生,不用再去上什么大学,我是说你找机会读读书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兰迪回头看向众人,“谭复生就义的时候,我在剑丘还没有毕业,恨自己无力相救。

    王五爷既然和谭复生是好友,这种慷慨豪侠之辈,今天我碰到了,是一定要救的。”

    奥斯曼一指远处的紫禁城,“这里可是天子脚下,老大的形象又过于英武,一旦出手,恐怕这一等轻车都尉是当不成了。”

    二军点点头,“一年二百一十两银子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把娘送到伯尔尼去,就是知道,将来一定会和朝廷冲突起来的。”

    众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西河沿大街,但见街上人潮涌动,四五十个挎着腰刀的官兵维持着秩序,一个文官模样的人拿着张纸,正在宣读王五的罪行。

    文官旁边站着一排魔族军人,看守着一辆囚车,囚车里的王五手铐脚镣俱全。

    旁边的靠墙的一面空着没人,想必是行刑的地方。

    三毛看了一圈,小声汇报,“老大,那个文官没有武艺,官军里最强的才是初级刀术师。

    不过那几个魔族很厉害,三个配驳壳枪的一个高级枪炮师,两个中级枪炮师,背毛瑟步枪的也是初级枪炮师。

    魔族的军队水平这么高,怪不得新法兰克打不过,老佛爷也要议和呢。”

    “三毛你就老实侦查,不懂别瞎说,这些魔族士兵是守东交民巷使馆的,当然要是精英。

    魔族在凯旋门那里耀武扬威咱们都看见了,那也应该是特意挑出来的,平均水平也跟这差远了,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修炼者?”

    “那八藩的士兵都是不远万里送过来的吧?不像离新法兰克那么近,肯定得花大本钱,运费贵,运的肯定是高手啊,别以为就你懂。”

    三毛反击了奥斯曼两句,回头又嘀咕,“那个王五爷倒是刀术大师,不知道是怎么被这些人抓住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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