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5 别得罪写小说的(二更)-《港娱:顶流从大文豪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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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瞧,这应该是整个故事最有趣的地方,你却完全没有写出来!

    因为阿土伯的经历,只是你道听途说而来,并不是你亲眼所见,所以你完全没有意识到,哪个部分,才是有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一针见血!

    宋浣溪有如拔云见日般,瞬间醍醐灌顶恍然大悟!

    确实,无论是阿生哥,还是阿水伯,她都只是道听途说,既非亲眼所见,也没有代入其中!

    宋浣溪精神为之一振,只觉得这位无酒不欢先生,料事如神,真乃神人也!

    宋浣溪聚精会神的看了下去:

    “解决这个问题,既简单也难,你缺乏的,是阅历,而阅历,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。

    你要多观察身边事物,时时把自己代入路人角色,这个场景够不够八卦?值不值得你驻足围观?

    如果答案都是肯定,那就把这个场景记下来,以后,写到你的文章里去!”

    “先沉淀一段时间,当有一天,你看到一个人,被他的经历所触动,自然而然地想用你的笔,以他为主角,写出一篇故事,你就可以开始准备动笔了!

    当这个想法在你心中,有如火山爆发,无论如何也压制不住的时候,你就可以下笔了。”

    竖版的信读起来真是方便,宋浣溪都不用额外点头了,她把无酒不欢先生来信的前半部分,看了一遍又一遍,只觉句句都是金玉良言。

    在她心中,无酒不欢俨然已是一位良师!

    如果不看信的后半部分,益友也是做得的。

    宋浣溪叹了口气,看向了信的后半部分:

    “我现暂居朋友家中,您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日前,我和两位友人前往舞厅小聚,偶遇一位郑小姐,郑小姐人美心善,邀我同住。

    我是否应该答应她的邀约?”

    宋浣溪又叹了一口气,上封信是在酒馆,偶遇了一位徐小姐,只不过徐小姐人虽然美,心却不够善,没有邀他同住。

    如果她没记错,无酒不欢在给她的第一封回信中提到过,他准备取笔名古龙,只因女友名为古凤。

    看来这位古凤小姐,已是前女友了。

    宋浣溪暗自猜测,这位无酒不欢先生,应是生的一表人材,又身家丰厚,不然哪来的这么多美人偶遇!

    美人们可不傻!

    只是她亦无半点恋爱经验,又要如何教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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